法案提案內容
2026年6月29日,澳洲教育部長Jason Clare向國會提交《大學協議(開放機遇之門)法案2026》(Universities Accord (Opening Doors to Opportunity) Bill 2026)。若法案獲得通過,分配各院校國際學生入學名額的職責將由移民部移交予澳洲高等教育委員會(ATEC)。
此法案是阿爾巴尼斯政府落實《大學協議》的第七項立法措施。須特別指出,本法案目前仍處於提案階段,尚未正式生效。
全國規劃水平(NPL)機制維持不變
政府對國際學生總人數的整體調控不會取消。全國規劃水平(National Planning Level,NPL)仍將每年設定全國海外學生入學總人數上限,並作為移民部處理簽證的依據。值得注意的是,NPL並非法定上限,現行法律並無對國際學生人數設定硬性限額,此法案亦不會引入此類規定。
法案所改變的,是該總名額在各院校之間的分配方式。現行做法由政府中央統籌分配;若法案通過,此職能將交由ATEC執行。
ATEC分配機制的運作方式
部長將發布國際名額分配池決定,訂明整體計劃入學人數。ATEC隨後將透過與各院校協商使命為本協議的程序,向各大學及高等教育機構分配名額。
部長的決定可要求ATEC在分配時考慮政府優先事項,例如學生住房供應及市場多元化。ATEC將獲授權取得根據《海外學生教育服務法》(ESOS Act)收集的國際學生及院校數據,以支援分配工作。
全國學生督察專員及高等教育質量與標準署(TEQSA)亦可與ATEC共享相關數據,協助作出更具依據的分配決定。
對學生簽證(500類)申請人的影響
學生簽證(500類)的申請流程與NPL框架直接相關。若某院校在特定年度所獲ATEC分配名額減少,該院校可接收的海外學生人數亦會相應縮減,進而影響其發出的入學確認書(CoE)數量,最終對簽證申請處理量產生影響。
對有意赴澳就讀的學生而言,這意味著特定院校的可用名額可能因年度而異,取決於ATEC的分配決定。申請人在遞交簽證申請前,應留意目標院校的招生狀況,並確認CoE的可用性。
政府提出此改革的理由
教育部長Clare表示,此次改革源於各大學的反饋意見。大學方面認為,NPL框架下的個別院校名額分配,應由獨立機構而非政府直接決定。Clare對此表示認同,並將此次轉變定位為符合《大學協議》建議的結構性改善。
現行規定不受影響的範疇
澳洲目前對國際學生人數並無法定上限,此法案亦不會引入相關限制。學生簽證申請所需的真實學生(Genuine Student,GS)要求維持不變。簽證費用結構及申請要求亦不受此法案影響。
重點摘要
- 《大學協議(開放機遇之門)法案2026》目前僅為提案,尚未獲國會通過。
- 若法案通過,ATEC將在政府設定的NPL總額框架內,負責向各院校分配國際學生入學名額。
- 此法案不引入任何國際學生人數的法定上限。
- ATEC分配決定可能須考慮學生住房及市場多元化等政府優先事項。
- 500學生簽證申請人應提前確認目標院校的CoE可用性,因院校名額可能因年度而有所變動。
- 真實學生(GS)測試及現行簽證要求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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