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2/186申請人必知:如何將新生嬰兒加入待審簽證申請
許多持有或正由482類別(臨時技術短缺)簽證過渡至186類別(僱主提名計劃)的申請人,在漫長的審批等待期間迎來了新生兒。若您屬於此情況,必須盡快通知內政部,並按照正確程序將新生嬰兒列為附屬申請人。
本文依據澳洲移民學會(MIA)與內政部於2026年3月25日舉行的季度利益相關者會議報告,第1.2節「為簽證申請新增附屬申請人(新生嬰兒)」整理而成。
為何需要盡快行動
若未及時通知內政部新增附屬申請人,後果可能相當嚴重。一旦簽證在未列明嬰兒的情況下獲批,該嬰兒將不受該次簽證批准所涵蓋,屆時可能需要另行提交獨立簽證申請。在簽證獲批前完成新增手續,是最有效率的做法,但必須使用正確渠道。
內政部在2026年3月的利益相關者會議上承認,在將新生嬰兒加入待審申請方面存在延誤情況,尤其集中在482過渡至186的申請流程中。使用錯誤的聯絡渠道,是造成延誤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一步:準備所需文件
在通知內政部之前,請先準備以下文件:
- 嬰兒的出生證明(正本或認證副本)
- 嬰兒的護照(如已申請)
- 已填妥並簽署的Form 1022(情況變更通知表格)
Form 1022是內政部的標準表格,用於通知影響簽證申請的情況變更。主申請人須完整填寫並簽署。
第二步:將文件上傳至ImmiAccount
文件備齊後,請將所有材料,包括已填妥的Form 1022、出生證明及護照(如已有),直接附加至您的ImmiAccount帳戶。請勿在未上傳至帳戶前單獨以電郵發送,否則可能導致處理延誤。
第三步:透過正確渠道通知內政部
上傳至ImmiAccount後,您必須另行透過與您簽證類別對應的渠道通知內政部。使用錯誤渠道是造成延誤的主因之一。以下表格列出各簽證類別的正確聯絡方式。
簽證類別通知渠道配偶簽證(所有類別)配偶簽證處理查詢表格476、482、485、494、500、590類別內政部「Add a Baby」網上表格其他所有簽證類別(包括186)相關處理團隊的電郵地址
正在由482過渡至186的申請人請注意:一旦您的申請已轉為186申請,「Add a Baby」網上表格將不再適用,須改以電郵聯絡相關處理團隊。
482過渡至186申請流程的特別說明
MIA在會議上特別就此過渡流程中出現的延誤問題表達關注。若您在持有482簽證期間遞交了186申請,並於其後添丁,在選擇聯絡渠道前,請先確認目前正在審理中的是哪一個申請。通知時所對應的有效簽證類別,決定了應使用的正確渠道。
重點摘要
- 填妥Form 1022,連同出生證明及護照(如已有)一併上傳至ImmiAccount,再聯絡內政部。
- 必須使用與您簽證類別對應的正確渠道,使用錯誤渠道將導致延誤。
- 482、485、494、500及590類別申請人,應使用內政部的「Add a Baby」網上表格。
- 186及大多數其他類別的申請人,須聯絡相關處理團隊的電郵地址。
- 請盡快行動。若嬰兒在簽證獲批後出生,可能需要另行申請獨立簽證。
本文內容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移民法律條文複雜且可能隨時更新,本文所載資訊未必反映最新法律發展。如需針對個人情況的具體建議,請諮詢持牌澳洲移民律師。有關本網站及其內容的使用條款,請參閱我們的網站使用條款及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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