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P主導多機構聯合調查,揭露區域移民簽證詐騙
繼一宗多機構聯合調查後,逾58萬澳元已被沒收充公。案件涉及一名61歲的新南威爾士州中央海岸男子,他於2025年12月在新州地方法院被判處四年監禁,不得假釋期為兩年半。
調查由澳洲聯邦警察(AFP)主導,並獲澳洲邊境部隊(ABF)、內政部、AUSTRAC及澳洲稅務局(ATO)協助。沒收總金額為583,146.44澳元,款項將轉入澳洲沒收資產帳戶,用於罪案預防及執法計劃。
詐騙手法詳情
調查人員指控,涉案人士收取報酬,協助申請人提交含有虛假資料的簽證申請。相關罪行發生於2017年7月至2020年5月期間,包括向行使《1958年移民法》權力的官員提供虛假文件。
新州最高法院於2026年6月1日下令沒收117,000澳元,因當事人承認該款項屬犯罪所得。部分款項在被AFP主導的刑事資產沒收專責小組(CACT)凍結前,已用於購置資產。
CACT自2019年7月以來,已凍結逾13億澳元的犯罪資產,包括房地產、名車、藝術品及遊艇。
區域簽證詐騙為何針對491及494申請人
調查涉及區域贊助移民計劃,涵蓋491簽證(技術工作區域類)及494簽證(技術僱主贊助區域類)等簽證類別。這些途徑之所以成為詐騙目標,是因為它們可通過191簽證通往永久居留權,且對不熟悉澳洲移民程序的申請人具有相當吸引力。
詐騙者通常提供保證提名、偽造僱主贊助或虛假技能評估。支付此類服務費用的申請人將面臨嚴重後果,包括簽證被取消、三年或永久禁止入境,以及《移民法》下的刑事責任。
如何識別及避免簽證詐騙
保護自身安全的第一步,是核實所委託的移民服務提供者身份。在澳洲,只有已登記的移民代理(可在OMARA登記冊查閱)及澳洲執業律師,才合法獲准收費提供移民協助。
以下警示信號與詐騙移民服務一致:
- 承諾保證簽證結果或州/領地提名
- 要求以現金預繳大額款項而不提供正式發票
- 要求在未充分解釋文件內容的情況下簽署文件
- 聲稱擁有內政部內部人脈
- 施壓要求提供虛假就業記錄、資歷或地址
如果有人要求您提交您明知為虛假的文件,即使您是受第三方欺騙,您仍可能觸犯《移民法》第487E條所訂罪行。
懷疑遭遇詐騙時的應對步驟
如懷疑有移民詐騙,可透過ReportCyber平台向AFP舉報,或致電內政部的移民舉報熱線。如您已提交包含未經核實資料的申請,請立即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在執法行動中,主動及早披露可能被視為相關考慮因素。
重點摘要
- 一名新州男子因區域移民簽證詐騙被判入獄四年,583,146.44澳元遭沒收充公。
- 詐騙涉及在區域簽證申請中向當局提交的虛假文件,違反《移民法》。
- 491及494簽證申請人因區域移民途徑的複雜性及需求量,成為常見詐騙目標。
- 只有已登記的移民代理及澳洲執業律師,才可合法收費提供移民協助。
- 明知而提交虛假資料的申請人,將面臨簽證取消、禁止入境及刑事檢控。
- 如懷疑遭遇詐騙,應立即向AFP或內政部舉報。
本文內容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移民法律條文複雜且可能隨時更新,本文所載資訊未必反映最新法律發展。如需針對個人情況的具體建議,請諮詢持牌澳洲移民律師。有關本網站及其內容的使用條款,請參閱我們的網站使用條款及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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